常亚琼(1969年8月~)女,高中文化,中共党员,秦都区双照街道办消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共十八大代表。
2000年6月,常亚琼自告奋勇担任村民小组组长。上任第一件事是跑政府有关部门,及自筹资金,修渠打井,把170余亩旱地变成水浇地,结束了群众靠天吃饭的历史。
2005年11月,常亚琼以高票当选消渡村村主任。在村经济无一分积累情况下,自己垫支2万元,筹资2万元,将出村3.5公里土路铺成沙石路。
2006-2008年,又联系交通局,给予政策支持,由村上铺路基,交通局打水泥路面,为筹资她多方奔跑,最终筹得捐资1万元,她的同学垫支20余万元,一名支委亲属垫支十几万元,又以她个人名义在信用社贷了部分款。经她一翻艰辛奔波,才将全村街道及出村路全部变为水泥路,结束了群众行路难的历史。
2008年常亚琼连任村主任,并当选村支部书记。2011年换届选举,她又书记村主任一肩挑。2011年,常亚琼先后被评为咸阳市劳模、市“三八红旗手”、省“三八红旗手”;2011年荣获省第九届“三秦巾帼十杰”提名奖,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妇联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消渡村先后被评为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首批陕西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
常亚琼,当组长,当村长,心系群众,不畏艰辛,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一个共产党员扎实苦干精神,为党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