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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2023-01-10 15:00:00
        来源: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000014349126104007700221260/2023-00549 主题分类 卫生
        文号 咸政发〔2023〕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1-10 15:00:00 有效性
        主题词
        图解: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咸政发〔2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成功实践,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伟大创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18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法治建设,总结推广新冠疫情防控有效经验和做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五项行动,持续推进健康咸阳行动,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奋力谱写健康咸阳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城乡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改善,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卫生城镇创建及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健康咸阳行动深入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广泛开展,健康城市建设与卫生城市巩固提升有机融合,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及水平全面提升,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全方位、多层次爱国卫生运动整体联动新格局。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3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国家卫生县城覆盖率达到92%,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达到100%、县城达到98%,城镇(县城以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以上。

        二、深入推进爱国卫生五项行动,有效治理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

        (一)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持续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加大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建筑工地等部位的综合整治力度。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提升改造,规范市场功能布局,改变摊位乱设、车辆乱停、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状况。严格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餐饮单位按环保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增加,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巩固提升。(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行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到2025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县城达到80%以上,全市90%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0%。做好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提高处理能力和资源利用水平,综合利用率达到85%。严格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全过程监管,做到医疗废物收集、存贮、转运、处置规范化,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厕所革命行动。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建管并重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提升,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卫生厕所。到2025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完善、方便群众的原则,加快城镇公共卫生厕所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对社会开放。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落实运维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有效改善公厕环境卫生状况。深入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规范厕所标识,加强智能化水平,推广旅游厕所数字地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咸阳火车站、咸阳西站、咸阳北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保护范围监管,加强净水厂和水质安全管理,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和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健全从水源保护、水质净化及消毒到管网输配水等供水全过程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不断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管理及水质检测,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到2025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40%。(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水平提升行动。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压实全市各部门、各级政府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及相关传染病风险评估,适时增加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媒介传染病预警能力,科学指导媒介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组织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坚持日常防制与集中防制、专业防制与常规防制相结合,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水平。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每年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和治理,做好春秋两季以统一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病媒生物消杀队伍建设,强化病媒生物防制能力,持续提升防制工作水平,有效预防流行性出血热等媒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

        三、持续推进健康咸阳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一)加强健康科普,养成文明健康新习惯。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等健康咸阳行动工作体系,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健康科普专家库管理机制,积极发挥各级健康科普专家作用,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向公众推介健康核心信息。大力开展疫情防控等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指导广大群众继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随地吐痰、讲究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强日常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推广“七步洗手法”,倡导分餐用公筷,注意饮食安全,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新冠病毒相关科学知识,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传谣、不信谣,保持冷静理性。切实帮助广大群众提升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主动接种疫苗,加强健康监测,保护个人健康,营造“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共同构筑疫情防控防线。开展健康科普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重大疾病、慢性疾病及不同季节流行疾病防控知识,组织安全避险、急救逃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培训。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课程,全面推进《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落实,按规定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人员,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开展心理调适、伤害防范等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家校联动形成教育合力,家校共育促进学生成长,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新习惯。(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倡导健康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新方式。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深入推进健康咸阳行动,以“三减三健”干预措施为重点,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基本健康技能,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主动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实施全人群健康促进行动。针对重点人群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监测和预防,落实老年人的心脑血管等疾病防治,实施职业人群的危害防护和健康管理。加强控烟宣传,积极推动出台新的公共场所控烟法规,加强控烟执法,加快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设置标准化戒烟门诊,推进戒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等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咸阳日报社、咸阳市广播电视台、咸阳湖管理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宣传引导,践行绿色环保新生活。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按照“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慢行系统,规范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设置,积极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或“自行车+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保护野生动物,拒绝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积极鼓励使用环保用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减少包装材料使用,逐步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疏导干预,完善心理健康新体系。大力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完善便民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工作。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和服务,广泛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引导个人、家庭形成和谐向上的氛围。发挥相关学会、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团队建设,开通心理援助服务热线,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社会健康管理,筑牢健康咸阳建设基础

        (一)深化卫生城镇创建。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共建共享的理念,鼓励各县市区积极主动地开展卫生城镇创建,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完善卫生城镇监督管理、定期抽查等长效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动态评估。细化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单位标准及评分细则,将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与健康城镇、健康县区、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有机融合,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创建升级版。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卫生城镇评审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

        (二)深化健康城镇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围绕新时代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和主要健康问题,大力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制定出台并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密集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传染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推动建立定期人群健康因素评价制度,落实健康风险防控。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健康细胞建设。全面开展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健康机关突出健康理念融入、健康行为养成;健康社区突出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供给;健康村庄突出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学校突出健康教育、促进健康习惯培养;健康医院突出就医体验改善、职工健康关怀;健康企业突出健康制度建设、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健康军营突出健康军营文化、健康主题活动;健康家庭突出健康理念培育、健康行为养成。到2025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作用的示范单位,以县为单位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医院、健康军营建设率达到75%,健康家庭建设率达到35%。(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妇联、咸阳军分区保障处、武警咸阳市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统筹谋划,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本领域爱国卫生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健全体系,加强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筑牢基层网底。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保障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队伍,加强动员。加强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有机融合,强化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全面落实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创新“互联网+爱国卫生”工作模式,提高科学决策和精细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建立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家庭医生、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为辅的爱国卫生队伍,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协助做好传染病防控、环境卫生治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及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融合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县城)和提名市(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要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加强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选择群众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短视频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行业及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各类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和健康获得感。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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